经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的有关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年检记录、档案材料等证据为证。
本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3项)、第33条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3项)、第28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同时作废。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吉林省新基础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民政厅决定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8月1日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部门: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 话:0431-89152032
吉林省民政厅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类型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的详细地址 |
1 |
吉林省泰达技工学校 |
52220000668759164E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柳宝全 |
吉林省长春市兴隆山洛阳路266号 |
2 |
吉林省新媒体影像文化协会 |
51220000339929898L |
社会团体 |
吴静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457号 |
3 |
吉林省平安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
52220000782600106E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孙洪伟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
4 |
吉林省金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52220000550461979K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王春英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
5 |
吉林省新基础职业培训学校 |
52220000MJ41736295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姜东平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兴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