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吉林省民政厅研究,拟推荐蛟河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等2个单位和许家宏等5名同志,为“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2个)
1.蛟河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2.长春市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5名)
1.许家宏 吉林市社会救助事业局局长
2.马小强 长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3.刘 君 白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4.邵立健 集安市民政局副局长
5.唐艳杰(女)前郭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党支部书记
三、相关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吉林省民政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28日
联系电话:(0431)89152157 传 真:(0431)89152157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