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关于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法办发〔2021〕1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2—16页为行政许可事项,17—20页为行政处罚事项,21—23页为行政强制事项,24—32页为行政检查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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