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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吉民函〔2021〕26号
时间:2021-07-30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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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14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赛区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展示吉林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风采和工匠精神,营造养老服务人才成长氛围,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建”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吉林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组织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赛区选拔赛,分为市(州)级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两个层级,鼓励各县(市、区)通过选拔赛方式选拔参赛队员。各市(州)通过选拔赛分别选出4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一等奖获得者于11月在江苏省参加全国决赛。省级选拔赛组织优秀队员进行技能展示,由专家组和裁判组进行技术点评和总结。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建吉林省赛区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等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负责赛事争议仲裁、违规处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市(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吉林省赛区组委会组织架构设置本赛区组委会,接受吉林省赛区组委会的指导。吉林省赛区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应各地邀请可委派专家指导市(州)赛区技术实施工作。

  三、竞赛方式及内容

  吉林省赛区选拔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四、竞赛时间地点

  市(州)级选拔赛时间、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选拔赛方案报省赛区组委会批准后执行,在7月底前完成比赛。省级选拔赛拟定20219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省级选拔赛由省直养老机构、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队员组成。参赛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参赛选手数的50%

  2.组织奖。

  综合考虑各市(州)组织比赛和选拔情况,对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吉林省赛区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省级选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吉林省赛区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吉林省赛区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吉林省赛区选拔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吉林省赛区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措施。

  吉林省赛区组委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中,获得省级选拔赛第1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获得第1-3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第4-12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己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再晋级。

  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参照省级选拔赛奖励措施,制订本赛区竞赛奖励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竞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真正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切实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的作用,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地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密切合作,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坚持属地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办赛,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地点。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地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赛前培训,将培训纳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给予培训补贴。按规定落实好参加市(州)赛、省赛、国家赛的培训、选拔、比赛期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各级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交通、食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鼓励各地采取措施为选手解决或部分解决有关费用。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养老护理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大力加强大赛宣传推广。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地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向省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各地可同期开展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组织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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