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评选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民电〔2021〕23号),按评选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箱等形式向吉林省民政厅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省民政厅人事处:0431-89152143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0431-89152093
电子信箱:150264047@qq.com
附件:1.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共4个)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舒兰市民政局
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附件2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共8个)
高世平 (吉林省公安厅)
苏月姣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李善华 (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刘 伟 (白山市儿童福利院)
张 震 (梅河口市民政局)
丁福臣 (桦甸市民政局)
张 颖 (辉南县辉南镇人民政府)
李 晶 (长春市卓越仝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