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本级社会组织:
依据《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吉民社发〔1999〕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依法对省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依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运行、组织机构、党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查,省本级351家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9年度遵守法律法规,业务活动良好,认定为年检合格(含基本合格),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19年度省本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结果名单(第二批)
2.2019年度省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结果名单(第二批)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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