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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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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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指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伟力,做好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情。按照省委部署和省委非公党工委的要求,省民政厅党组、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决定,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在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进一步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对祖国的深厚情感和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教育主题

  弘扬爱国情 共筑中国梦。

  三、教育内容及方式

  (一)在学习教育中引导党员和从业人员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原原本本学习规定书目的同时,把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组织党员和从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加深对初心使命的感悟。

  (二)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中培养党员和从业人员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要求,邀请老红军、老战士,组织和开展座谈会、报告会、宣传讲座,引导党员和从业人员在学习中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和光荣传统,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自觉践行初心和使命。

  (三)要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中激发党员和从业人员的爱国热情。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和从业就近就便参观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收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等活动,用好本地区红色资源,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切身感受70年来我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四)要把党员和从业人员的爱国热情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行动。各社会组织要鼓足干劲、再接再厉,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做好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结合起来,增强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把主题教育中激发出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落实。各社会组织要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努力扩大主题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把握契机,务求实效。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意义,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把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主题教育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使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各种媒体充分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在活动中发现、树立和宣传下面典型和榜样,充分调动党员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全省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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