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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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共青团吉林省委 关于选拔1000名吉林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的通知
时间:2019-05-27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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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吉林籍大学生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脱贫攻坚,推进校地合作,在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和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支持下,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实施2019年度吉林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计划

  (一)选拔对象及数量。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选拔1000名20162017级全日制吉林籍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二)兼任岗位及时间。入选大学生兼任吉林省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寒暑假期间到兼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在校期间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兼任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7月。

  (三)岗位职责。兼职大学生协助开展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基层民政日常工作,重点协助做好城乡低保的信息核查、数据录入和档案归类整理工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信息采集和基础服务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幸福社区建设,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体活动、知识宣讲等工作。服务期间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调研一个村(居)委会、走访一户低保家庭、帮扶一位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面向老年群体的志愿服务、提出一条推进当地民政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或脱贫攻坚方面的专项建议、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二、相关政策

  (一)入选大学生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原则,一般安排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不安排住宿。

  (二)兼职期间不在用人单位领取薪酬,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三)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为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兼职大学生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分别于20199月底、20203月底、20206月底向大学生所在学校出具工作评定意见;对无特殊原因表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

  20195月底前,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发通知进行部署,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报名录用

  1.20195月28日-620日,大学生通过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到梦空间”App报名(App可在各主要应用市场下载)。报名通过“到梦空间”系统“活动”版面顶部滚动栏或在“我的—功能导航—实践实习”中进入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吉林省乡镇(街道)、社区兼职岗位人选申请表》,将申请表盖章版扫描件,通过登录“到梦空间”web端(www.5idream.net)上传。

  2.20196月21日-30日,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完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岗位对接、录用等工作。

  3.20197月2日前,录用名单、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在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到梦空间”发布。

  (三)开展实践

  高校暑假假期开始一周内,兼职大学生须到所服务地民政部门报到,民政部门要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大学生到岗。兼职大学生要按照岗位和职责,认真开展实践活动,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寒暑假期间,需到用人单位全职开展工作;在校期间,需配合兼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领导

  选拔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项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务实举措,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助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成立吉林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岗位设置、岗位对接和兼职大学生日常管理联络等工作,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各级教育、团委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积极做好兼职大学生思想教育等工作。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形成有利于大学生参与民政工作实践锻炼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联系人:吉林省民政厅于泳

  联系电话:0431-89152069 1394407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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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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