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6 14:49: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省本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612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省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的省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或2017年度在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可提前申请参加2019年度评估。

  (三)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及201812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8年度检查;

  2.2018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2017年度和2018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20181231日前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履行2018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义务的;

  2.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六)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2018年度检查结论公布前,可先网上填写并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提前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准备工作。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机构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按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具体安排

  (一)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打印装订后于2019730日前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评估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现场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准备材料。

  (三)现场评估。评估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现场评估意见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四、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社会组织评估提出明确要求,《慈善法》进一步提出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相关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一批政策激励措施,不断强化评估结果应用,财政厅、国税总局吉林税务局、民政厅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评估等级在4A以上的慈善组织列为守信联合激励的对象等等,初步形成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评估体系。

  符合评估条件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照评估标准,明确申报类型,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

   

   附件:1.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省级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3.省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4.省级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5.省级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6.省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7.省级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8.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9.省级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10.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类基金会评估指标

  1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类基金会评估指标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426

  (联系人):史彪 李志刚 电话:89152033 

   

   











附件1 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 省级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
附件3 省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
附件4 省级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
附件5 省级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xls
附件6 省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
附件7 省级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xls
附件8 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xls
附件9 省级卫生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
附件10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类基金会评估指标.xls
附件11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基金会评估指标.xls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