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吉林省豆制品行业协会等7家社会团体存在多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法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和《吉林省社会团体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和《吉林省社会团体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决定对以下7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特此公告。
名单如下:
1. 吉林省豆制品行业协会
2. 吉林省美发商会
3. 吉林省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协会
4. 吉林省机械工业能源研究会
5. 吉林省三江流域保护协会
6. 吉林省地暖协会
7. 吉林省兵器工业设备管理协会
吉林省民政厅
2018年1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