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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人员新评和调整伤残等级公示
时间:2017-07-27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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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政系统参评人员评残工作管理的通知》(吉民发〔201731号)规定,现对民政系统参评人员评残结果进行公示,请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7728日至201787日)。如公示人员情况不实,请向吉林省民政厅优抚处反映。联系电话:0431-89152037

吉林省民政厅

2017727

  2017年第一批次民政系统人员评残公示表

序号

县市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伤残类别

  评定方式

初评

复评

等级依据

致伤时间、地点及原因

残情描述

伤残性质

1

长春市

刘宏伟

长春市民政局社救处副处长

  机关人员

  移交

七级

  八级

八条20

19999209时,在北京出差乘出租车去国家经贸委途中,因汽车急刹车制动,头部撞到出租车护栏受伤。19991230日,长春市人事局认定工伤。

右眼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落术后,视力:右:数指、左:1.0.

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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