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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举报电话及信箱的公告
时间:2017-07-25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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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27号)及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民发﹝201648号)要求,为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受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举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 

  2.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并收取会费的; 

  3.利用(借用)行政权利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收费的; 

  4.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收取费用的; 

  5.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形式变相收费的; 

  6.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管理费用的; 

  7.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的问题;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二、受理举报地址及信箱 

  通讯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收) 

  电子信箱: 

  760840640@qq.com;82650083@qq.com 

  三、受理举报电话 

  社会组织管理局: 

  0431--89152146    0431--89152033 

  执法办: 

  0431--89152152 

  吉林省民政厅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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