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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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公告
时间:2017-05-23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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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吉林省集体建设企业协会、吉林省交通会计协会、吉林省林业物资经济学会等23家社团体存在长期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行为,且无法联系到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负责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特此公告:

  本公告期为30天,从2017523日起至2017621日。自公告之日起,需各社会团体负责人或业务主管部门到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公告期满未说明情况的,视为送达,并予以撤销其社会团体登记。

  联系电话:0431-89152152/89152153

  名单如下:

  1.吉林省集体建筑企业协会

  2.吉林省交通会计学会

  3.吉林省林业物资经济学会

  4.吉林省建筑劳动定额研究会

  5.吉林北国书画社

  6.吉林省计划生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7.吉林省粮食营销协会

  8.吉林省劳动法学研究会

  9.吉林省林兴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10.吉林省工业合作协会

  11.吉林省轻工业包装装潢印刷协会

  12.吉林省纺织工业会计学会

  13.吉林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

  14.吉林省经济学团体联合会

  15.吉林省电子工业会计学会

  16.吉林省轻工业劳动协会

  17.吉林省轻工老龄协会

  18.吉林省青年经济研究会

  19.吉林省轻工业会计价格学会

  20.吉林省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

  21.吉林省同大冶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22.吉林省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3.吉林省机械工业能源研究会

   

  吉林省民政厅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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