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8万户、95.85万人,其中:城市31.65万户、44.17万人,农村34.15万户、51.68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500元,农村达到月人均252元;整体支出35109.06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2080万元,农村支出13029.06万元。
二、特困供养。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8.35万户、8.43万人,其中:城市特困0.73万人,农村特困7.62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1002元,农村达到月人均649元;整体支出5727.56万元,其中:城市支出738.06万元,农村支出4989.5万元。
社会救助事业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