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93万户、96万人,其中:城市31.9万户、44.6万人,农村34.03万户、51.4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84元,农村达到月人均241元;整体支出33962.72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1584.17万元,农村支出12378.55万元。
二、特困供养。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8.38万户、8.46万人,其中:城市特困0.73万人,农村特困7.73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1000元,农村达到月人均638元;整体支出5659.34万元,其中:城市支出731.22万元,农村支出4928.12万元。
社会救助事业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