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9年0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6.14万户、109.87万人,其中:城市35.3万户、50.49万人,农村40.83万户、59.38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71元,农村达到月人均239元;累计支出资金37994.75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3796.54万元,农村支出14198.21万元。
二、特困供养。截至2019年0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8.6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48万人,分散供养7.12万人;集中供养补助水平达到月人均723元,分散供养补助水平达到月人均640元;累计支出资金5628.48万元,其中:集中支出1070.54万元,分散支出4557.94万元。
社会救助事业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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