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7.02万户、111.18万人,其中:城市35.8万户、51.39万人,农村41.22万户、59.8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87元,农村达到月人均204元;累计支出资金446708万元,其中:城市支出300591万元,农村支出146117万元。
二、临时救助。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共救助13.56万户次、18.51万人次,户次均救助1166元、人次均救助854元,支出资金15807.61万元。
省社会救助事业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