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9.46万户、114.17万人,其中:城市36.64万户、52.84万人,农村42.82万户、61.33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62元,农村达到月人均195元;累计支出资金334574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26761万元,农村支出107813万元。
二、医疗救助。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100.23万人次,支出资金5408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8.88万人次,支出资金43599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1121元;门诊救助6.96万人次,支出资金2045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294元;资助参保参合54.39万人,支出资金8443万元,人均救助标准155元。
三、临时救助。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救助10.45万户次、14.3万人次,户次均救助1121元、人次均救助819元,支出资金11709.57万元。
省社会救助事业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