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8年7月底,截至2018年7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0.4万户、115.52万人,其中:城市37.2万户、53.87万人,农村43.2万户、61.65万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32元,农村达月人均193元;累计支出资金250617万元,其中:城市支出167228万元,农村支出83389万元。
二、医疗救助。截至2018年7月底,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83.81万人次,支出资金3876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0.22万人次,支出资金29176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965元;门诊救助5.4万人次,支出资金1824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338元;资助参保参合48.19万人,支出资金7767万元,人均救助标准161元。
三、临时救助。截至2018年7月底,全省共救助8.86万户次、12.29万人次,户次均救助1066元、人次均救助769元,支出资金9665.07万元。
省社会救助事业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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