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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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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吉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9152161,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一、概述

2017年,在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在决策公开方面,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厅网站、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重要程序。2017年,省民政厅召开《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会,对《实施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等16个文件在出台前通过厅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在厅网站开设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专栏予以宣传,同时,邀请十几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在执行公开方面,及时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公开了《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公开低保数据,及时发布社会救助信息。在管理公开方面,梳理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发布2017年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5个,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个,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个,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6个,并在厅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标注。在厅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开设“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公布《吉林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逐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随时调整、随时公开。在服务公开方面,厅网站完成了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对接,完善了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等要求。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信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在结果公开方面,加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民政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等方面事项。调用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结果数据,实时同步,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开设“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民政工作重点,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发播稿件30多篇,在省主流媒体刊播稿件500余篇(次),向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报送信息140条。首次制作清明公益宣传短片,倡导移风易俗;首次开展全省“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全面展现基层民政人风采。

  (二)推进政策法规公开与政策解读。全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成了厅网站公开目录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数据对接,实现了政策法规文件与政策解读关联,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17年,省民政厅及时跟踪政策热点,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度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11个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完善在线办理、在线咨询功能,增加意见征集反馈功能,向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互动服务。特别是在我省特大洪灾发生之际,迅速开通专栏,每天通过各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时时发布抗灾救灾信息,累计发送信息138条,新闻媒体转发报道近300条,得到全社会关注,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工作开展。2017年,接收在线咨询、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的公众咨询784条,微信微博咨询56件,均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力度。省民政厅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是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三项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省政务公开网和厅官方网站公开民政厅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和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下发全厅各处室、单位和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建立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通了“吉林民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对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发布信息。2017年,吉林省民政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24条,公开建议提案结果16件。

在公开渠道方面,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69条,占总公开条数的86%;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45条,占总公开条数的7%;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34条,占总公开条数的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6条,占总公开条数的1%。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1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81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制定依申请公开办法,统一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表格,在厅网站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受理、登记,转业务处室办理,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跟踪答复、归档,监察室监督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法规办理。2017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2件。正式受理后进行了及时答复,申请对象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为1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6件,其中,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满意率达到了100%。相关提案办理结果公布在厅网站“公开”下的“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省民政厅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没能完全做到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图文解读较少;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功能仍需继续完善等。下步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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