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吉林省社区交通适老化水平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注支持。您聚焦党委和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老龄工作,形成了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意见建议。针对您在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特别是吉林省社区交通适老化水平提升方面的关心关切,近年来,吉林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单位)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以《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为纲,制定印发《关于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和促进银发群体就业的意见》《吉林省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吉林省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的政策框架,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人认识老龄事业,了解银发经济提供可靠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公共交通开展老龄和养老服务宣传,在39个公交线路(包括地铁线路)的186台公共交通车辆上发布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依托吉林广播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专题栏目,连续播出《你好老朋友》系列节目104期,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银发经济等重点工作开展系列报道,通过提高青年人知晓度增强银发经济参与度。
下一步,在开展敬老月及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期间加入老年人出行便利、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引导社会关注老年人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工作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高、选题准、立意深,对积极推动我省银发经济发展,培育银发消费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我省老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形成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让全省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