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年人从事“银发经济”领域创业与就业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注支持。您聚焦党委和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老龄工作,形成了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意见建议。针对您在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特别是引导青年人从事“银发经济”领域创业与就业方面的关心关切,近年来,吉林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单位)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银发经济领域知晓度
(一)完善政策体系。以《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为纲,制定印发《关于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和促进银发群体就业的意见》《吉林省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吉林省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的政策框架,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人认识老龄事业,了解银发经济提供可靠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公共交通开展老龄和养老服务宣传,在39个公交线路(包括地铁线路)的186台公共交通车辆上发布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依托吉林广播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专题栏目,连续播出《你好老朋友》系列节目104期,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银发经济等重点工作开展系列报道,通过提高青年人知晓度增强银发经济参与度。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发展银发经济新力量
(一)以综合培训提素质。持续推动医养结合,因地制宜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多层次协议合作,支持有意愿合作的养老机构,主动对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重点围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加强深度合作,创造更多交流培训机会。积极开展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我省在中央财政资金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考核中,全国排名第2位。
(二)以院校教育强后劲。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护理与康复专业。长春人文学院、长春医学高等学校的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
(三)以交流实训育人才。支持我省职业院校与老年护理服务类企业合作,建设品牌专业群和实习实训基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与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等30余家养老机构及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组建老年护理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教集团,推动老年护理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拓展参与银发经济新空间
(一)落实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全面实行“新八级工”制度,以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鼓励用人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初期,广泛开展定级考评,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按照有关规定认定职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创新评价方式。用人单位可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被派遣劳动者可在用工单位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
(三)下放评价权限。有序下放职称自主评价权限,自2023年起,全省全面推开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至2025年全省1.6万家事业单位全部实施职称评聘结合制度。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和自主评审意愿,大力下放自主评审权限。目前,全省获得职称自主评审权限的企业数量已达305家,为企业更好选用人才开辟了路径。
四、加快养老社区建设,支持银发经济领域创就业
(一)加强社区养老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将助餐、助浴、居家适老化改造、社区嵌入式养老等康养服务纳入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清单》等相关配套措施,切实推动康养产业多维度发展。
(二)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制定出台《吉林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推动养老社区建设,实施“1+N”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在长春、吉林等6个试点城市建成35个“一站式”综合养老社区,整合医疗、康复、文娱等12类服务资源,不断完善“15分钟生活服务圈”。
(三)推动社区养老试点建设。指导白山市、辽源市先后完成2022、2023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建设和验收工作。指导延边州成功申报2024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指导长春市、吉林市成功申报2024年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长春市南关区“智慧养老社区”入选国家发改委“银发经济创新实践案例”,吉林市船营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在政策支持下,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带动300余家涉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运作”的多元养老服务格局。
五、加强多元综合施策,激发银发经济消费新动能
(一)培育旅居康养龙头企业。依托我省生态资源优势,持续打造“吉养天年”服务品牌,搭建了国色天莲、长春祥祉圆、延边圣水龙山、吉林省社区老年大学等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代表的旅居养老服务平台。以“冬南夏北”旅居养老为特色,与天津、山西等20个省区市签署《旅居康养战略合作倡议书》,成立跨区域旅居养老机构联盟,培育旅居康养基地超百家,形成季节性养老资源互补网络。
(二)开展健康旅游品牌创建。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通化市被评为“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后,组织开展了“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评定”工作,确定长春国信南山温泉酒店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凯撒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吉林云岭野山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壹号庄园、吉林省长白山仙人桥温泉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吉林奥美莲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为“吉林省首批中医药健康旅游试点基地,为推动银发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银发经济政策扶持。将银发经济作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提供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为老龄产业发展增强动能。加强规划引领,明确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支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自办、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发放养老消费券,提供养老机构补贴,做好景区门票减免、落实公共交通优惠,通过多元化政策保障支持银发经济稳步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吉林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2025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大局,统筹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切实通过政策引领、项目支撑、人才培养、创新驱动,进一步在产业发展、结构优化、要素保障上积极寻求突破,努力让更多青年人投身银发经济、发挥聪明才智,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工作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高、选题准、立意深,对积极推动我省银发经济发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培育银发消费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我省老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形成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让全省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