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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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民议字〔2025〕8号
时间:2025-06-25 1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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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70岁以上老人救助工作的建议 》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聚焦党委和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老龄工作,形成了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意见建议。针对您在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福利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近年来,吉林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单位)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经济救助政策,保障农村老人基本生活
  (一)做好农村养老金动态调整。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持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至145元/月,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00余万人,400余万人按月领取待遇。
  (二)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部署要求,2025年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具有吉林省户籍,年龄为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不少于50元/人/月,其中低保老年人不少于10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不少于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少于600元/人/月。依据国家政策,目前还暂未将70-7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老年人范畴。后续,将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财政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积极研究将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体系的可行路径,努力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和关爱。
  (三)落实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我省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原则,按照《吉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吉林省户籍,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均可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70岁以上农村困难老年人,若符合低保条件,可申请低保救助;若因突发困难等情况,也可申请临时救助,努力帮助农村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
  二、提高医疗救助质效,维护农村老人生命健康
  (一)落实老年人医疗保险保障。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包括农村70岁以上困难老人在内的救助对象,已统一提升了保障水平,其中低保对象住院救助比例提升至不低于70%;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按略低于低保对象梯次分类设置。同时加强了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救助力度,将救助病种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门诊特病救助与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并对经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较重的救助对象开展倾斜救助。
  (二)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实施,着重做好慢阻肺高危人群的筛查与综合干预,推动落实健康中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做好建档慢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同时,通过全省远程会诊信息系统组织省内线上培训,覆盖所有基层医务人员,重点培训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病及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与用药指导,以便更好服务包含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在内的老年群体。截至目前,全省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77.71%,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为77.94%。
  三、做好综合服务保障,托起农村老人幸福晚年
  (一)大力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一直以来,我省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老年人较多、有集中服务需求的行政村全部建有农村养老大院。部分农村已探索开展互助式养老模式,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和志愿者为高龄、失能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对于生活困难且没有子女照顾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我省已建立了相应的救助体系。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由政府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并给予相应的救助金。对于入住农村敬老院或养老机构的困难老年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运营补助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年人,切实让“老有所养”得到妥善落实。
  (二)持续丰富农村老年文化生活。我省一直对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积极推动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村地区送戏曲、送电影、送图书等,同时鼓励农村社区结合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定期组织文艺演出、民俗展览、健康讲座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根据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兴趣爱好,创新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度。
  (三)不断充实农村老年文娱设施。我省通过整合农村文化建设资源,推进文化、教育、科学、体育和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综合一体化,支持农村地区建设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力争每个行政村都有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为开展老年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部分农村养老大院也设立了老年活动室,并配备了电视、棋牌、图书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着眼农村老年人的所想、所需、所盼,进一步完善各类救助政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健康管理能力,充实老年活动场所,丰富老年文体活动,搭建农村老年人交流互动空间,努力让农村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工作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高、选题准、立意深,对积极解决我省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老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形成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让全省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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