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等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智慧赋能促进居家康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对居家康养工作的高度重视,并为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这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立即安排相关处室会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协办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办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居家养老政策保障机制。近年来,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养老服务规范性文件11个,省民政厅及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40余个,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养老服务政策框架。建立了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养老服务的整体合力。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境内与境外投资者享受在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税费减免等优惠新政有效落实。省级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吉林省为老年人办实事清单》《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税费减免、资金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了有力倾斜支持,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积极推进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智慧养老功能完善。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将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推动。共计安排资金1.67亿元支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了保障建设质量,出台了《吉林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对建设项目明确提出6个要求,按照“必须是现房且为公有产权、建筑面积必须大于500平方米、必须设置老年餐厅、必须设置养老床位、必须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必须年底前完工”的原则。在功能设置上,明确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设置“三区(托养区、日间照料区、多功能区)一餐厅一平台”,具备长期托养、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等功能。同时,要求完善拓展居家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上门服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省建成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1个,为居家老年人享受方便快捷的智慧养老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三)持续开展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自2021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争取资金为困难老年人能够享受更加安全、便捷的居家生活提供支持,共计安排省级资金420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6000余万元。按照“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康复辅具适配”功能要求,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及上门服务。2024年,安排资金16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为8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目前,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全省共完成33693户改造任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政策保障机制。2023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3〕10号),针对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存在的队伍年龄偏大、人员素质不高、薪酬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大、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入职、工龄、技能等级、表彰等四项奖励制度,着力构建形成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进得来、留得住、增本领、有地位的褒扬机制。2024年,我厅联合14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24〕10号),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引、育、评、用、留”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我省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得来、用得好、落得实、稳得住、留得下”。二是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省民政厅、省人社厅于2024年10月23日—24日在长春市举办了吉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各市(州)及省直11支参赛队44名选手参加本次大赛决赛。经过激烈角逐,大赛决赛产生一等奖选手3名、二等奖选手9名、三等奖选手12名。四年来,已经累计授予13名养老护理员“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99名参赛护理员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职业大赛机制的建立,有效提升了我省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为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协办部门有关工作情况
(一)省教育厅
一是持续推进调整优化养老服务类院校专业设置。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教育学院等依托自身教学资源为老年教育发展提供社会服务,以面向社区居民的养老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等紧缺领域为重点,及时增设智慧养老服务类相关领域专业,指导各校合理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前,共计136所涉老专业院校开设419个专业点,开设护理、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相关课程,在校生8.94万人,力争到2026年,相关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点达到500个,培养在校生近10万人。
二是创新“医养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集“医疗、康养、教育”为一体的校企融合育人模式,基于行业企业需求实施现代学徒制、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等多途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职业院校申请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充分利用好院校资源优势,面向重点人群全面开展养老服务类、护理类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相关专业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
三是“智慧助老”行动全面展开。遴选推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依托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老年大学(学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帮助老年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日常生活。
四是开展老年照护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发挥职业院校有关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养老、护工、家政等领域初级技能培训。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加强与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培训评价组织沟通,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老年护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紧密融合。鼓励职业院校申请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充分利用好院校资源优势,面向重点人群全面开展养老服务类、护理类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相关专业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是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共有20余家技工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等5类相关专业。二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21年至2024年,全省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6万余人次,大幅提高了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三)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2024年12月末,全省医养结合机构183个(两证齐全机构),其中: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136个,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47个,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7.1万人次。12家医养结合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年内服务4752人次。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国家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完成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制定印发《吉林省医养结合项目实施方案》,以试点形式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截至目前,我省接受健康服务老年人4万余人。
2.积极开展老年医学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国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连续4年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举办的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共计脱产培训老年医学人才312人,使学员对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护理均有了更规范系统的认识。2024年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线上)共计800人。
3.配合省工信厅、民政厅联合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目前已完成通化海恩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两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
(四)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工作要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我省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切实减轻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费用负担。
(五)省财政厅
1.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年均筹措拨付补助资金2.5亿元,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巩固和完善。全省共建有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279个,其中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6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78个,实现城市社区日间照料全覆盖;建有老年食堂549个(公建民营383个、社会合作166个),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307个,覆盖648个社区,覆盖率31.2%,覆盖老年人数74.2万人。累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1万户,累计对47.9万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居家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服务。支持长春、松原、洮南和延吉等4个市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2.下一步打算
2025年,省财政厅将从以下5方面继续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按照《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9号)要求,2025年改造7000户,每户补助标准2000元。
二是开展巡访关爱。为落实《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各地对60周岁及以上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含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走访关爱服务,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按各地8类居家老年人数比例分配。
三是发放助老餐厅运营补助。按照《吉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吉民发〔2024〕10号)中“连续给予3年运营补助,其中社区老年食堂每年不超过2万元、农村老年食堂(农村家庭助老餐桌)每年不超过1万元。”要求,2025年,为386家助老餐厅发放运营补贴。
四是支持社区助老餐厅建设。按照《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3〕14号)以及《吉林省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5年,实现乡镇、城市社区全覆盖。
五是开展“银龄行动”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代表重要回信中“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要求,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发〔2022〕5号)中“我省银龄行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主题活动”要求,打造“银龄吉行”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组织省内“银龄行动”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开展义诊、送医送药、普法、农技宣讲等公益行动。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省工信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目前,成功推荐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入选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类);成功推荐吉林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健康小屋”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推广目录。同时,推荐通化海恩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二是完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推荐延吉可喜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温热电位治疗仪”、吉林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健康管理一体机”、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有限公司的“宝嘉智慧健康手表”等产品申报列入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同时,引导企业加快投产针对中老年人群的新产品,其中,菲洋生物治疗中老年人骨质疏松症的生物治疗药地舒单抗注射液于2024年9月获批上市。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等申报工作,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引导企业加快研发针对中老年人群的新产品,丰富养老产品及服务供给,助力智慧赋能居家养老。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聚焦老年人居家康养上的“急难愁盼”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听取代表建议,在智慧赋能促进居家康养上下功夫,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尽快出台《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具体推进措施。逐步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备、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是进一步完善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养老功能。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综合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功能,统筹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智慧化应用。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餐饮、家政、健康等服务机构,将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监测等纳入平台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定制服务。重点培育一批突出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的“智慧型”养老机构,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养老企业、社会组织等资源延伸服务,引领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升级。
三是持续开展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5年,继续为不少于7000户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继续争取资金给予支持,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提升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进行示范培训,督促各地实现本地区养老护理员全员轮训。继续举办第五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完善我省护理员表彰奖励机制。督促各地落实《关于建立养老护理员、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4项奖励激励制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为政策落实地区提供奖补,加大力度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