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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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1-08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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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要求落实答复任务。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10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民政工作领域。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署安排

  (一)任务认领。省民政厅受领办理任务后,第一时间由牵头处室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确认办理任务,对办理任务有异议的及时与省政府督查室进行沟通协商。

  (二)组织落实。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年度建议办理工作。一是会议部署。由厅主要领导在第9次厅党组会议上传达了今年建议答复工作的办理要求,并对建议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印发方案。印发《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主要任务、办理要求、办理时限、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部署,为建议答复工作开展提供遵循。

  (三)压实责任。一是落实“三级负责制”。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厅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负责、承办处室统筹、具体人员承办的“三级负责制”,有力推进办理工作。二是落实“三定”措施。结合实际工作,强化落实定承办人员、定承办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三定”措施,按照承办责任和目标要求,逐件办理、逐一答复。

  二、通力合作

  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沟通交流。一是积极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的沟通和协商工作,避免先写答复后联系的情况,充分征求提议人意见,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沟通率、面复率、满意率要达到100%二是加强协作合力办理。积极主动地与协办、主办厅局沟通协调,主动征求相关意见;同时,加强内部相关处室间的沟通协调,深入细致地研究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合作完成办理工作。三是做好调研工作。积极组织邀请代表参与,赴辽源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情况进行调研。

  三、提升质量

  省民政厅在人大建议办理中,从三方面确保建议的办理质量。一是提升建议答复意见质量。答复意见清单化,突出“结果优先”,按照“当年完成事项、当年推动工作、明年待落实事项”逐条答复,促进工作成果转换;二是规范答复意见格式。建议提案办理格式准确规范,文字表述清晰扼要,答复意见按ABCD准确注明标识。三是严格落实公开要求。严格按照建议答复是否公开的有关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主(协)办单位、代表沟通,商定公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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