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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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民议字〔2023〕4号
时间:2023-06-26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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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韩**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慈善基金会管理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针对民营企业家举办基金会的审批,宽审批,严监管

  (一)关于民政部门考虑试行基金会直接登记制。近年来,公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省政府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工作部署,于201612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出推进举措,明确“以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政策要求。近期,国家根据脱钩后社会组织管理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稳妥审慎实施直接登记的工作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民政厅对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试行直接登记。截至2022年底,28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为业务活动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部按照无业务主管单位方式实行直接登记。

  根据您的提案建议,省民政厅就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与国家民政部进行了沟通,沟通中了解到,目前,国家民政部正在加紧调研制定《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稳妥审慎开展直接登记工作,并加大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培育力度。待国家《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后,省民政厅将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深入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打通关卡,实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宽审批,促进我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二)关于对慈善基金会严格监管。《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省民政厅内部设有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我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年组织我省慈善组织通过“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开展年报工作;同时,我厅采取“双随机、一抽查”的方式,对慈善组织进行年度抽查。落实好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慈善活动有序的开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正面弘扬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宣传方式

  (一)省民政厅设立了“吉林慈善奖”,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省民政厅积极弘扬慈善文化,连续3年在“中华慈善日”所在周开展宣传活动,开展腾讯“99公益日”活动,在全省弘扬人人知善、向善、行善的正能量。广泛动员、规范引导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疫情防控,履行社会责任。

  为加强慈善宣传引导,扩大慈善影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省民政厅积极推动设立“吉林慈善奖”并得到批复同意。20234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2023年“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目前,“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省工商联通过开展“吉商荣耀”评选等活动,积极宣传对热心慈善公益的企业和企业家。近年来,吉林省工商联在职能范围内积极教育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和支持广大会员秉承“重德重义、敢闯敢为、善融善创、思源思报”的吉商精神,通过参与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和疫情防控、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回报社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2015年至2020年“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期间,吉林省参与脱贫攻坚的民营企业达到1644家,帮扶1721个村,累计投入约7.76亿元。自2021年开展“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以来,虽然受疫情原因影响,但仍有1776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村1813个,累计投资总额约122.75亿元。

  在重大灾难和疫情面前,吉林省广大民营企业也是第一时间响应省工商联倡议,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灾情发生后,吉林省民营企业通过不同形式主动为抗洪救灾贡献企力量,其中修正药业集团、吉林省品牌产品经贸有限公司、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闻“汛”而动、迅速响应,累计捐款捐物6300余万元。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民营企业更是主动主动担当,先后累计捐赠款物达10亿余元。特别是在20223月长春突发疫情后,吉林省民营企业主动投身抗疫,踊跃捐款捐物、保障物资供应、援建方舱建设、提供隔离场所,深入疫情防控一线。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次疫情中来自民营企业、商会组织的捐款捐物总额达4.56亿元,为助力吉林省抗击疫情增加硬核力量。

  为了表彰先进,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更多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省工商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鼓励和引导。一是积极开展评选表彰。自2016年开始,省工商联就借助全球吉商大会平台,通过开展“吉商荣耀”之吉商突出贡献人物、吉商公益示范企业等奖项的评选对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此外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省工商联通过积极推荐,先后有18家民营企业和13家商(协)会受到全国工商联表彰,3名民营企业家、28家民营企业和11家商(协)会分别被省政府评为突出贡献个人、突出贡献企业和特殊贡献社会组织,1名企业家入选《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2021)》。二是积极吸纳热心慈善公益的民营经济人士进入省工商联领导班子。2022年省工商联换届时,在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民营经济人士“踊跃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写入了执委会和常委会人选的推荐条件,在省工商联下发的《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及名额分配办法》中,明确“在光彩事业、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和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民营经济人士”在代表推荐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考虑。三是积极对热心慈善公益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宣传。在吉林抗疫期间,先后在新华网、人民网、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等各类媒体宣传左丹力健康产业集团等投入抗疫斗争主动捐款捐物的企业家典型40余家,大力弘扬吉商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凝聚起广大民营企业家承担责任回报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四是积极为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平台。为了畅通渠道,方便民营企业家通过慈善捐赠参与省工商联开展的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助力边境村振兴发展,省工商联与吉林省公益慈善基金会共同设立兴边富民基金,为“一家亲食堂”可持续运营给予资金支持,目前企业通过捐赠已入账兴边富民基金160万余。

  根据您的提案建议,省民政厅和省工商联将在下步工作中继续加强正面弘扬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激发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的热情,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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