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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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吉民议字〔2023〕3号
时间:2023-06-26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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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省直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综合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2年年底,我省共有行政村(农村社区)9338个。近年来,我省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依靠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探索构建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强化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功能,促进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统一领导体制

  2020年,省委率先创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城乡基层治理统一领导体制,省、市、县三级党委全部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省委书记景俊海担任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会议,部署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任主任,负责召开重点任务推进会,每月调度工作。在省、市、县三级组织部成立专门科(处)室,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支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专职队伍。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下设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网格治理、物业治理、民生服务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5位副省级领导担任专项工作组组长,统筹谋划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落实。

  二、制定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20179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省民政厅印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幸福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1764号)。2017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36号)。202112月,省委 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2131号),20227月,省政府办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政办发〔202218号),为加强和完善我省农村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三、有序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视察时对农村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围绕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主线,指导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工作扎实开展。2022年,省委组织部牵头启动“基层建设年”活动,指导各地依据《吉林省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标准体系》抓细抓实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乡村治理标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质效。省民政厅结合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工作,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实验有序开展,指导长春市绿园区、梅河口市、延吉市通过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结项评估。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指导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创新模式的实施方案(1.0版)》。省农委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指导双阳区、东丰县和集安市参与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工作,推动磐石市富太镇等6个乡镇、梨树县康平街道八里庙村等60个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

  四、提升农村群众自治组织能力

  一是配齐建强村委会成员队伍。省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圆满结束,全省9338个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公共卫生、治安保卫、妇女儿童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村委会成员3.8万人,其中55岁以下的占比83.2%,平均年龄46.2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2258人,村委会成员队伍年龄、学历进一步优化,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村级民主协商实践。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2021年,我省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辛屯村11个村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就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深入开展协商实践,通过试点带动整体,不断完善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逐步成为村民行为自觉。三是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吉林省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出台本地区村务公开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目录,坚持落实“四议两公开”,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规范村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各县(市、区)编制了村(居)务公开目录并在政务网站发布,广大村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四是建设浓厚文明乡风氛围。各地围绕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聚焦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卫生、生态保护、移风易俗等12个方面内容健全完善村规民约,2022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实现了“一村一规”的目标。推动各地以落实村规民约为核心,以“德治”积分为抓手,创新村民自治新理念、新手段,激发广大群众的内生动力。2022年,通榆县对172个村的村规民约进行全面重新修订,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小积分”激活“大德治”治理方法,将以往村级活动“要我参与”改变为现在的“我要参与”模式,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2022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10篇优秀村规民约并进行通报,在吉林省主流媒体中开展集中典型宣传,通榆县八面乡八面村被人民日报点赞,有效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五是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机制,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村“两委”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村委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五、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充分发挥促进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二是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落实棚膜经济和食药用菌产业支持政策,支持发展棚膜经济;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力争全年实施面积80万亩以上;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拓展农民增收有效途径;举办长春农博会、全国百户企业进吉林、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周等活动,持续在主销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确保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三是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深挖就业潜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单位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四季春”等专项行动,举办农村巾帼电商“双创”大赛,挖掘和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四是深化农村“三变”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加大涉农金融服务,确保财产净收入不断增加。2022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34元,同比增长2.8%

  六、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

  一是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升级。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每年按照行政村总数20%的比例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坚持“小办公、大服务”的思路,取消封闭式隔离的办公室,统一设置“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文体活动室、妇女之家等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功能实现了全面提档升级。目前全省所有农村均建成了不低于200平米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服务设施设置进一步规范,并实行村干部领办、代办等工作制度,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二是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省农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规范划分网格4.92万个,并进行统一编码,实现了多网合一、无缝衔接,一格一码精准对应。在农村积极推行“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现有农村网格工作人员为15.3万,网格人员信息全面挂牌公示。双辽市在农村构建“十户联防”工作体系,鼓励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在疫情期间发挥了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作用。三是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分区域、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前,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已达到94%以上。建成转运站559座,设置垃圾桶136万个,运输车辆2.86万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利用“吉林一号”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全省农村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露天堆存等现象整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1%,完成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完成1000个村屯的绿化美化建设,创建“千村示范村”1000个左右、“干净人家”20万户,村庄清洁行动覆盖率保持100%2023年全省农村厕所计划改造4.7万户,老百姓身边影响环境的顽疾有效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四是基层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持续推进“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模式落实,全省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655人、村儿童主任9338人,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建设470个乡镇社工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孵化、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畅通关爱资源递送渠道,9.2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政府关爱服务范围。五是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不断加强县级福利中心、乡镇福利服务中心、村级互助站点和养老大院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省共建成农村互助站点135个,农村养老大院4671个,并配备老年活动设施,为村民提供助餐、助购、文体娱乐等服务;整合改造农村福利中心136个,逐步消除远、小、差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所有农村福利中心和农村养老大院(互助站点)都配备助浴设备,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人洗澡难问题。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省民政厅将在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履行牵头部门相关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结合职责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省委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36号)、《吉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政办发〔202218号)和《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通知》(吉发〔202231号)精神,以党建为核心引领,以服务农村社区居民群众为宗旨,强化农村社区治理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升我省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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