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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吉民议字〔2020〕11号
时间:2020-08-20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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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进: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你们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我国养老服务的跨越式发展,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也逐步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养老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我们民政部门牵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后制定出台了《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30余个具有方向性、指导性、规范性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涵盖了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医养融合、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优化了发展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

  二是推进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全省投资约35亿元用于建设养老服务公共设施,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亿元,争取国家福彩公益金1.5亿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投入5.6亿元,投资总量相当于“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总和的2.8倍。新建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25个、改(扩)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78个、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78个,新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4220个,总建筑面积达21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478个(134450张床,入住7.2万人,完全自理老人3.6万人,半自理1.7万人,完全失能1.9万人,护理员总数11032),其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机构518(床位43021张,入住22978人,护理员3010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的机构678个(床位73804张,入住38690人,护理员6417人),企业法人登记的机构 253个(床位16291张,入住9358人,护理员1484人),未经法人登记的机构29个(床位1330,入住812人,护理员121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429个,其中,内设医院60个,内设医务室318个,内设护理站51个,与院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1176个,占比79.6%

  三是加快了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在土地、税收、投融资、财政补贴等政策方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全面发展。降低养老准入市场门槛、放宽外资准入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养老服务发展。正是在政策鼓励和扶持下,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采取公建民营和民建公助、民办民营的养老机构达到817家,占养老机构总数59.3%;有770个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城市社区总数的54%,可为老人提供家政、照料、餐饮、医疗、康复、护理等10多个领域百余项服务,打造了“幸福里”“佐邻佑舍”“好帮”等居家养老特色品牌。

  四是健全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省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每年有13万高龄老人享受50元至300元的高龄津贴。2018年起,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落实福彩公益金55%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的要求,调整补贴发放方式,由“补砖头、补床头 ”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给予适当的运营补助,对经济困难、失能等老年人的补助制度,合理认定、分类施补。对养老护理员给予入职奖励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根据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因素发放补助。

  五是落实了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税费减免方面,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使用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享受优惠政策。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环境,缓解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开办的民营医院中,大都设有老年病诊疗专科,方便老年人就医。加强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广播电视乡村基础工程、地市级三馆建设,改善了老年人文化生活条件。支持省内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院校向所在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吸纳老年人参加高校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相关培训,共享教学资源。支持省、市广播电视大学发挥远程教育和系统办学的优势,推动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创办“网上老年大学”,加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辐射。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文养结合、功能完备、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幸福养老工程。

  一是大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鼓励和激励各地政府通过采取无偿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力度。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 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以信息平台为手段,搭建起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二是加快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着力构建以县()社会福利院、乡镇福利中心、村级养老服务大院和互助养老站点为载体,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启动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2018-2020年)整合改造提升计划,跨乡镇组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截至2020年已整合改造86个;加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新建4220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松原市、延边州、长春市双阳区、梅河口市选定56余个村,开展农村托老所建设试点,重点保障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公共用房和自有房产等资源,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老年人集中居住区、邻里互助点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推进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制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完善土地、税费、投融资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省民政厅与吉林九台农商银行、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省颐乐康复中心等一大批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投入运行,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继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围绕影响养老院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我们持续发力,继续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夯实全省养老院各项服务基础,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消除,《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得到全面贯彻,养老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100%合格,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五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积极与省卫健委配合,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相应的医疗机构;对暂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省民政厅拟将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打造成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六是推进文化养老。积极推进传统的“物质养老”向更高层次延伸,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强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搭建老年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完善老年人文体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省民政厅先后与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省老年大学签署合作协议,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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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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