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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1-06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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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代表建议9件、委员提案8件、党派团体提案7件、联名提案1件),主办件14件、协办件11件。办理任务主要涉及养老、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与发展等民政工作。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期完成了办理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安排办理工作

  省民政厅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作为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和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及时下发《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从省政府受领建议提案承办任务后,第一时间召开由厅长、副厅长以及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传达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的承办要求,确保认识到位。二是分解落实任务。及时通过网络下载建议提案,细致审查分类,没有异议的及时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有异议的协调相关处室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落实分管厅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三级”办理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三是明确办理目标。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求相关承办处室(单位)做到办理标准、办理程序、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四明确”和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率100%、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个100%”,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确保答复意见质量

  省民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中,采取三项措施,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一是分时按段推进,确保顺利实施。从受领办理工作开始,每10天进行一次进展情况调度,收集整理难点问题,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按照“三级”责任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确保符合实际。相关处室(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定措施,对能马上解决的建议,立行落实;对已有落实条件的建议,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加快落实;对不具备落实条件的建议,制定实施计划,逐步落实。三是强化办理机制,确保办理规范。省民政厅在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办理机制,严格把握建议提案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环节,实行了“法规处立项登记、相关处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审核、厅长审定签发、法规处复核上报”办理程序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保证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化。

  三、加强联系,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省民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三个联系”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效率。一是加强与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提案的数量变化、研究协调建议提案涉及的相关单位,主动汇报办理进度、方法和建议。二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外部加强与协办厅局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建议提案涉及的非协办厅局征求相关意见;内部加强相关处室间的沟通协调,深入细致地研究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通力合作。同时,及时将省民政厅的协办意见通过建议提案网上系统交给主办单位,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的时间。三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按要求对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当面答复,面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主要采取电话沟通、实地视察、邀约面复等主动措施,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建议落实办法。电话沟通,与代表电话交流问题,汇报建议办理情况;实地视察,按照省政府和省人大的要求组织代表委员视察地方,介绍工作成就,查找问题;邀约面复,请代表座谈或上门约见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与建议。并以此为基础,及时完善答复意见,保证了建议提案答复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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