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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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7-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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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多元智能医养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政府主导,创造更加优化的发展环境。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十二五以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全省重点规划,明确阶段性任务、目的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高位推动落实。省政府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和现场会,推广各地总结的经验做法;连续8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三是完善扶持政策。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40余个具有支持性、引导性的文件,涵盖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为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转变服务方式,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方面,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层面,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1878个,实现全省覆盖,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健康指导、助餐等服务;在街道层面,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6,强化其短期托养、康复护理、技能培训等功能;在区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政策落实、监督管理、业务指导等职能。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各地积极探索社会化的有效形式,全省已有722个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城市社区总数的51%,主要形成了委托运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3种服务模式。

  (三)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城乡同步、服务同质的养老服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将政策、资金、项目更多地向农村倾斜一方面,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2018年—2020年)提升计划。采取“多镇合一”“城乡一体”等方式跨乡镇整合,优化结构布局。2018年整合改造了75个。支持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对整合后闲置的农村福利中心改造成养老服务大院,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最大效益。推行了县级民政部门垂直管理福利中心的体制,有效提高了服务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结合区域特点和乡情、村情,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4220个、邻里互助点26个,得到老年人及家属的普遍认可,较好地解决农村留守、孤寡等特殊老人的养老需求。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针对养老院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支持42个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试点,通过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和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入住机构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针对部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偏低的问题,采取联合经营、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全省已有20个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总数的21%。针对养老机构抵御经营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每张床位保费120元,省级财政资助50%。全省共有809个养老机构投保,占依法运营养老机构总数的70.3%

  (五)强化规范管理,有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利用自主研发的手机APP检查系统,对全省1370个养老机构全面排查,整改后管理服务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5%。二是持续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工作,采取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疏导一批和新建一批“四个一批”办法,累计关停证照不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971个。投入省级资金1500万元,支持92个民办养老机构改造了消防设施。三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医养结合、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等10余个地方标准,并免费印发给养老机构,开展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以标准化建设带动服务质量提升。四是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岗位与职业培训、省级与市县培训相结合,累计培训855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87%,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从总体发展水平来看,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幸福养老需求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仍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我省具体体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受经济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影响,西部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后于中东部地区;城乡发展还不平衡,农村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偏低,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等老人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居家养老服务虽有所加强,但部分县市发展缓慢、受益面较窄、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机构中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型床位较少,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潜力没有充分释放,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吸引力还不够强。

      三、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思路和措施

  结合我省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医养结合、文养结合,坚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双轮驱动,不断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更丰富的养老产品、更舒适的养老环境,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全省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在发展措施上坚持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五化统筹,即:加强法治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厘清各部门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和权限,完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认证体系,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养老服务资格评估、需求评估、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强社会化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化养老进程,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从线下实体服务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变,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引入社工、技术和管理服务等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化的骨干队伍,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吉林省民政厅       

2019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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