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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1-26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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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省民政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代表建议11件、委员提案6件、党派团体提案3件、联名提案1件),主办件12协办件9。办理任务主要涉及养老、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民政工作。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期完成了办理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办理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省民政厅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和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政治任务来抓接到办理任务后,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办理工作。召开了由厅长、副厅长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认识到位。

  二是分解任务。牵头协调处室对承办建议提案认真进行审查分类,落实办理责任,及时将建议提案分发到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对任务进行研究分析,没有异议的马上办理,有异议的及时调省政府督查室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办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责任到位。

  三是明确目标。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单位对于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有针对性的答复、有合理化的建议、有可行性的措施,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沟通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强化措施,确保答复意见质量

  省民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中,采取两项措施,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一是分时按段推进,确保顺利实施。从受领办理工作开始,每周进行一次进展情况调度,收集整理难点问题,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按照代表委员所提建议和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确保符合实际。相关处室(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定措施,对能马上解决的建议立行落实;对已有落实条件的建议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加快落实;对不具备落实条件的建议,制定实施计划,逐步落实。尤其是代表委员医养结合养老方面的建议提案,占省民政厅承办件的二分之一以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办理处室不回避问题和矛盾,逐件提出了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答复意见。

  加强联系,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三个联系”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效率。

  一是加强与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系。第一时间沟通建议提案的数量变化研究协调建议提案涉及的相关单位,主动汇报办理进度、方法建议及时通过省政府议案办理系统,备案建议提案办理步环节,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保证了省政府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系。加强与协办厅局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建议提案涉及的非协办厅局征求相关意见加强内部相关处室间的沟通协调,深入细致地研究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通力合作。及时省民政厅的协办意见通过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的时间。

  三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按要求对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当面答复,面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主要采取电话沟通、实地视察、邀约面复等主动措施,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建议落实办法,并以此为基础,及时完善答复意见保证了建提案答复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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