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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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11-20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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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白山市恢复使用三岔子历史文化名城回归乡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您对三岔子地名的历史渊源、地名沿革、文化内涵的论述全面、准确,对恢复使用三岔子地名的建议考虑周全,具有可操作性,为我省下一步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进一步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我省地名文化遗产,编制《吉林省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并将三岔子列入保护名录。

  二、街道办事处更名属于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类型,应遵循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程序及要求。1.由申报主体(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审批(省民政厅审核)。2.当地政府(白山市或江源区)对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当地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同时对街道办事处更名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费用来源进行测算及说明。经评估认为风险较低的,在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可以申报。3.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风险评估情况应当经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全会研究讨论通过。4.县级以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出具关于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情况说明。5.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要广泛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6.街道办事处更名应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我厅将积极推进当地政府针对提案建议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及风险评估工作,如当地政府同意开展街道办事处更名工作,可以按规定程序请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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