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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如是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有权处理的,请向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受理申请,民政厅无权越级受理。 如属全省性民政政策或民政厅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民政厅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您寄发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书。但务请详细填写各项目。 民政厅信访办投诉电话:(0431)7670028-8309 接访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