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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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已办结
2022-02-22
申请农村低保中要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定居外地的子女,未婚,是否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低保时是否需要共同申请

您好:

您好,按照《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收入共享、债务共担并形成相互财产继承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阶段性在外地务工人员,存在法定赡(扶、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分户籍家庭成员。
    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需当地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走访、邻里访问等调查程序后综合认定。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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