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历史数据

申请低保条件 已办结
2021-01-06
我今年71岁 肢体三级残疾,老伴去世2年 生前是因病致残军人 享受优抚待遇我有三个儿子 都成家了单独生活 户口本只有我与老伴两人名字 孩子们都是三口之家 每家只有一个人上班 我现在无收入 无地 孩子们也无地 都是非农业户口 我这种情况能申请低保吗 每年有满60岁给的1000多元钱

您好:

你好: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按照疾病、残疾等情况认定,是根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条件认定。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只要拥有申请地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财产符合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条件,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申请事宜请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01-11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