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4年,省民政厅印发《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低保家庭中重残等人员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0%比例增发补助金,具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类及增发比例。请咨询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详细咨询当地具体政策和低保金具体额度。
支付宝登录 公安号登录
请选择证书
请安装证书控件 下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