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双阳、九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140元。
支付宝登录 公安号登录
请选择证书
请安装证书控件 下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