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历史数据

注册行业协会 已办结
2020-03-30
咨询一下,行业协会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提交材料要求等。

您好:

我国社会团体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省、市、县)、双重管理(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体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成立省级社会团体主要把握以下条件: 一、前提条件 (一)我省的公民、法人均可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发起人,也不能作为会员)。其中行业协会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构成,要有7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并提出申请,发起单位在全省本行业内要具有权威性、广泛性、代表性。 (二)行业协会要具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五)有固定的住所; (六)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七)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命名依据 成立行业性社会团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类标准设置。 三、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二)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四、可到省政府政务大厅窗口或打电话0431-89859656咨询。

2020-05-18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