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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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 已办结
2019-04-22
家中五口人,月收入贰仟元,孩子在读大学,本人右腿截肢,请问可以办低保吗?

您好:

您好,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按照疾病、残疾、家庭成员受教育情况认定,是根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条件认定的。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18号)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户籍条件:原则上拥有申请地户籍。一般非农户籍人员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籍人员申请农村低保。收入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可支配收入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家庭收入。财产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即: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债权的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18个月的当地低保标准;不拥有除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和大型农机具;不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的除外);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产条件。请咨询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条件和审核审批流程,并按照规定提供申请低保相关材料,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后,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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