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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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残转地方 已办结
2018-05-29
我是17年12月退伍的残疾军人,现在我的一切关系手续都上交到省民政厅,我想咨询,什么时候能审核完,换新的残疾证?我们县民政局说得年底,我现在看病坐车都需要残疾证,

您好:

按照《吉林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吉民发[2017]6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应自军队办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第二十九条规定,社区的市、县(市)民政部门应当通知残疾军人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复查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退役残疾军人移交地方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报送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退役残疾军人移交地方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身份证号、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我厅优抚处已向咨询人解答了相关规定并告知,农安县民政局已于5月中旬将他的相关材料报送省民政厅优抚处,6月底前将办理完成。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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