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历史数据

已办结
2018-05-01
我爸是抗美援朝担架队队员,在朝鲜执行任务中脚冻伤了,右脚大脚指戒指了,在朝鲜作完手术之后,运回国内在穆棱医院养伤,养好伤之后回了家,也没什么证件,这多过去了,也问过两次当地政府,说也没什么改策。现在国家兴旺了,政策也好,我爸还健在,虽然没有党亲,但伤是在的,也可以做见定,请问象我爸这样情况,该什么办。

您好: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本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法。我厅优抚处拨打咨询人电话,但始终未接听。咨询人可到当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咨询或拨打我厅优抚处电话咨询。(0431-89152037)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