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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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德惠市4月份伤残公务员评定时间 已办结
2018-04-18
请问下德惠市4月份伤残公务员评定时间 谢谢

您好:

经了解,咨询人于2015年6月受伤,咨询申请评残的程序。按照《吉林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吉民发[2017]60号)第五条规定,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书面评残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因战因公负伤时的身份,负伤时间、地点、部位、详细经过等情况。(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申请人申请后出具的书面意见。(三)负伤时首次就诊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因职业病致残的,应提交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和病历;因医疗事故致残的,应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四)提交2名以上现场目击证明人出具的对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情形证明(由证明人本人签名),及证明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证明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五)申请人10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六)交通事故负伤致残的,须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七)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提交负伤当年及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者单位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致残时为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明,人民警察还须提交授予现警衔的命令或《人民警察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我厅优抚处已向咨询人解答了相关政策,告知其尽快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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