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首页>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历史数据

优抚待遇 已办结
2017-09-08
你好,我爱人是病故军人,孩子一直在享受优抚待遇。今年是大四学生,如果继续读研,是否还享受优抚待遇。

您好:

您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第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病故军人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发给定期抚恤金。子女继续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学历教育除外),可继续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