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抚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社[2011]851号)规定,残疾抚恤金实行社会化,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发放期第一个月的15日前。我厅优抚处已向咨询人解答了相关政策,咨询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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