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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是一名一级残疾,47岁,男,没有配偶,因脊髓内大面积肿瘤卧床10多年,重度褥疮6年,已经烂到骨头,每个月药钱2000余元,还要不定期的打针吃药。膝下一子,刚刚成婚,参加工作不到两年。他们夫妻的工资每月不过4100余元,根本无力赡养我。本来我每月还有些低保金,可是就在前几天,我的低保被取消了,甚至连带刚刚下发的8个月的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都被取消了。我已经去民政局申请两次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等待入户调查。我很配合调查,可是入户人员迟迟未到。对于取消了我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我很不理解,为什么8月份取消低保,连带之前的八个月的补贴都要取消。这是不是工作的失职?还是对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的不负责任?望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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