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省民政厅起草了《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民政厅。
电子邮件:jlsmztshjzc@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邮编:130062
附件:1.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2.关于《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吉林省民政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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