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 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拟制定《吉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反馈意见网上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民政厅。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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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编:130062
联系人:郑北雪 电话:0431-84339179
附件:吉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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