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 意见征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05-17 15:58: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省民政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66日,公众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 964614304@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普阳街1616号,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邮编:130062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民政厅

  2017517

  

附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精神,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康复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为重点,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成为我省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功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的新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新驱动形成产业发展优势。政产学研用整体发展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制造体系不断升级,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布局合理、门类齐备、产品丰富的企业格局基本形成,涌现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研究制定评审标准,推动建立省级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行业协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支持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我省在医学、中医药、材料、自动化、光学、精密仪器等领域的科研优势,加强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加大辅助器关键共性技术、先进技术、系统集成等方面和残疾人亟需辅助器具的研发力度。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引导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促进其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发展打造产业新优势。依托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应用的优势单位,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孵化和双创示范工作。

  3.推动自主产品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快新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重点支持和发展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装备,尤其是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类康复辅助器具助器具产品,形成一批我省自主研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发挥现有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支持省假产品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肢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在加大合作研发、引进技术团队和专业人才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不断加大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创建吉林中医药特色品牌,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

  (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科学规划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空间布局,依托区域产业集聚优势和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努力打造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增强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围绕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推动大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协作,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集群。

  2.促进制造体系升级。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生产的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和智能传感、智能装配、物流与仓储装备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无人生产线建设。引导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加大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全流程、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构建以智能制造工程为重点的新型制造体系。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应用,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开展节能认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创建绿色工作,发展绿色产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康复辅助器具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发展产品质量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鼓励高新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大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链整合优化,加快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要素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围绕产业集群和中小型企业研发生产需求,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发展健康养老、伤残人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推动具备数据系统开发、管理与服务的企业、机构,与养老机构、医疗企业、医院等开展合作,共同培育养老、康复、健康管理大数据系统,形成服务能力。

  5.全面提高合作水平。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生产技术合作,聚焦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鼓励境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生产机构。推动建立产业引导基金,鼓励通过入股、买断、市场交换技术等形式,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升企业自主品牌效应效益的增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适配、租赁和转借服务。

  (三)扩大市场有效供给。

  1.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大力改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我省康复辅助器具市场主体总量大发展。鼓励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推进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整合。发挥省假肢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快转型改革,促进功能转化和提升,引领带动全省康复辅助企业发展。在全省筛选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发展前景广阔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促其快速成长。

  2.不断丰富产品供给。强化辅助器具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衔接和交互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供给能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发展残障辅助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和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加强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推动个性定制化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丰富智能健康服务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推动发展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监测设备、智能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以及适用于智慧健康、伤病残护理、辅助生活工作、居家环境的改造需求等智能终端产品。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

  (四)完善服务体系。

  1.推进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市(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和一批县级辅助器具服务站,逐步形成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枢纽,以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社会化康养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服务网络。为有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内开设康复辅助器具展示间,建立一批康复辅助器具体验点,扩大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支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点。广泛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转介等服务,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项目。

  2.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省残疾人假肢装配项目、肢体残疾矫治手术项目、贫困县残疾人居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将孤儿、困难失能老人和残疾人的康复辅助器具公益项目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益项目在推进产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优先保障残疾人儿童、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加强相关人员对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知识技能的培训。

  (五)加强质量管理。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名牌战略,引导企业以质取胜、重质强企的发展道路。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管理示范活动,鼓励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开展质量安全培训,优化质量控制技术,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治理格局。加强辅助器具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风险预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红黑榜”。

  (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法规政策体系。推广《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保障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社会保险、司法鉴定、社会福利及其支付制度等落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市场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实施全省交通工伤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管理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省助听器配置机构管理措施、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办法、康复辅助器具进入医疗服务的措施办法以及实施假肢与矫形器司法鉴定机构有关政策等。

  2.加强标准制定。全面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制造、配置服务和基础管理领域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全省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标准规划,建立标委会等标准机构,加快提升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的注册、认证、检测等监管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相关标准的推动实施和监督机制,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争取我省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培育发展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与装配服务质量检验机构。

  3.维护市场秩序。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吉林”网站作用,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自律惩戒机制作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强化人才支撑,培养康复辅助器具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创新人才,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完善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信息系统学、制造科学等多学科人才聚合创新机制,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吉林工匠”、行业名师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康复辅助器具研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和项目。

  2.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辅助器具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大康复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康复技师、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专业社工人员、残疾人就业指导人员参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的继续教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为教师实践、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业各类人才培养,及时满足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设立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其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和使用工作,努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称评定有关政策。研究建立假肢和矫形器专业人员水平评价制度,完善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建立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初、中、高级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开展残联系统康复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员实名制培训。

  三、政策支持

  (一)落实税收价格优惠。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的企业和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对小微企业提出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免收其注册费。

  (二)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等试点。依托债券融资工具发行主体和项目储备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研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

  (三)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进一步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通过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有关政府采购康复辅助器具项目,优先采购省内、国内产品。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四)完善消费支持措施。研究制定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建立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业务和服务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有序扩大目录。研究制定与残疾人补贴制度、老年人补贴制度相衔接的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对全省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省政府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健康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加强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保障、行业指导、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顺利实施,整体推进。按职责分工,制定年度落实计划和分工方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开展创新试点。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州)或县(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结合我省实际,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园区、前沿创新平台、知名企业品牌、优势特色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加快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三)加强行业统计。各地区要健全行业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以覆盖全省、统筹城乡、高效互动的全省残障人统计管理系统为平台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搭建网络直报平台,实现动态管理,推动行业快速稳步发展。

  (四)加大宣传引导。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辅助器具博览会和产业创新评选活动,宣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加强对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整合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支持创新、重视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康复辅助器具的使用群体的宣传和引导,让伤残人员与社会民众拥有同样的平等福利,助推健康吉林建设和增进人民福祉。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请将征集意见标题复制到此处
同意不同意无意见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