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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厅长:张晶
 
 
榆树市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进社区现场会

 

  2008821日,榆树市召开全市救助管理工作进社区现场会,各街道(乡、镇)主管领导、民政助理、社区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榆树市副市长作了具体工作部署。省厅邹占卿副厅长、谷艳芬处长应邀参加了会议,邹厅长在会议上作了讲话。

  2007年白城市救助管理进社区现场会议后,榆树市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白城市经验,选择华昌街道和港榆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为此,华昌街道和港榆社区各自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救助管理工作,并解决了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硬件设施,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在工作中,港榆社区提出了抓街头、堵源头,三道网络盖到头的工作思路,精心编织了三道救助网。第一道网是社区监护网。通过入户调查,掌握了本社区精神病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智障者、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并将这些人列入重点监护对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护。第二道网是社区救助网。在社区建立了救助服务点,服务点由社区干部负责监控辖区内居民无外流,又负责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转交,并在重点繁华路段设立了26个爱心救助岗,从而建立起点状设置,上下贯通,互相衔接、救助有序的社会救助网络。第三道网是社区安置网。一是对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福利机构进行安置。二是对因生活贫困导致流浪乞讨的人员帮助其办理城市低保。三是对流浪乞讨的低保边缘户通过社会捐赠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四是对职业性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社区干部包保,帮助安排就业。五是对孤寡老人和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六是对残疾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半年来,先后将3名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安排到城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供养,对9名空巢老人由志愿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7名残疾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帮助19名生活贫困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城市低保,通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协调慈善救助资金12000元,对26名流浪乞讨的低保边缘户给予了即时救助,劝导和帮助9名职业流浪乞讨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了再就业。通过对社区救助职能定位,形成了社区、小区、商业网点、居民楼和家庭“五位一体”的社区救助体系。并且开展了对各种救助对象分类建档,分类监护,分类救助,分类安置、分类服务的“五分法”管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邹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榆树市救助管理工作在借鉴了白城市的做法后,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和发展了白城市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新的成果,在县市这个层面上回答了如何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围,给人很多启示。对于下一步工作,邹厅长指出: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推动救助管理工作社会化,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党的十七大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建设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民政部门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牵头部门,组织协调、贯彻落实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救助管理体系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民政系统的同志们要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在推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中谋划救助管理工作。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为领导当好助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让全社会都参与救助管理工作,从而开创救助管理工作的新格局。榆树市人口众多,流浪乞讨工作形势复杂,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丰富和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流浪乞讨人员的手中,从而开创救助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开展主动救助,充分发挥救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救助管理工作面对的群体情况复杂,与其他民政对象相比,他们更贫困,大多患有疾病,甚至是传染病,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对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我们务必要积极地开展主动性、保护性救助;对于职业乞讨者,民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骗讨骗要的,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的要予以打击。对职业乞讨的要研究好对策办法,该揭露的揭露,教育群众理性施舍,逐步减少街头流浪乞讨者。在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中,要对相关人员做好培训工作,讲清形势、讲明政策,逐步提高救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对救助对象的“为民情感”。要充分发挥好救助工作对促进和谐社会的作用,为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同时,也应该看到,救助工作条件坚持,任务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多多关注救助工作,关注救助工作者,在人员、经费上给予多多的支持。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规范”,不断改善救助管理工作的软硬件条件。下一步民政部门要把握机遇,给政府当好参谋,争取多方面支持,把救助站建好,使条件尽快得到改善。并从制度建设、功能建设以及其他软硬件建设上抓好落实,争取全面达到国家的“两个规范”要求。

  


来 源:救助处 作 者:于致远 撰写时间:2008-08-15 16:33:00
发布人:zhangd 附 件: 发布时间:2008-08-27 0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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