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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上,金振吉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省民政厅张晶厅长宣读了《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大松主持。
金振吉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与每一位城市居民的政治生活息息相关,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将为整个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基础,保证城市居民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有助于全面提升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金省长指出要加强对新时期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探索,从城市实际出发,制定好“扩大基层民主”的选举政策和方式,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队伍结构,严密程序、依法依规操作。金省长还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起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司法、监察、信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实施。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
张晶厅长指出,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从2008年5月开始,到8月末结束。本次换届选举将在五个方面做出突破,一是加强社区“直选”探索(“直选”即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有选举意愿的选民以1人1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试行选民主动登记;二是扩大选民和居民代表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户籍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农民工、经商人员在本社区居住超过一年,将给予选民登记;三是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结构,候选人除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另外,为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就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省里还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社区实际工作需要,选配优秀大专毕业生担任“主任助理”;四是规范选举程序,把握六个重点环节,选好社区选举委员会、做好选民登记、把好提名、竞选、投票和当选确认关;五是完成乡镇居民委员会改制工作,确保城乡社区统筹发展,在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同时,乡镇居民委员会也要按照便于资源整合、便于事务管理、便于开展服务的原则全部改制。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妇联、团省委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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